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或已禁用 JavaScript。請啟用 JavaScript 以獲得最佳網站體驗。
最後更新日期:113-01-03
社區整合照顧服務中心依據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轉介北投區A級中心進行個案管理之長照服務個案為服務對象,說明服務對象基本權益如下:
(一)服務對象及家屬有權了解服務流程及安排方式。
(二)服務對象及家屬有權參與服務安排,如有服務變更,需通知其變更之內容。
(三)有關服務對象之資料,社區整合照顧服務中心須負保密責任。
發掘社區內新有的失能個案,轉介照管中心時,保障服務對象的權益如下:
(一)工作人員應善盡健康管理之責,確認服務場所的安全性。
(二)提升服務對象的舒適與自我照顧能力。
(三)尊重服務的自主權及隱私權。
(一)服務對象於服務期間如有任何申訴,讚許及抱怨意見,可透過以下管道逕向社區整合式服務中心提出,經申訴後,單位會進行相關資訊收集及調查事實真相,釐清責任歸屬。
(二)處置與回饋:
1.向事件相關人員調解及澄清真相。
2.討論處理如調整服務內容,終止或是轉介其他單位。
3.如有重大違規,依單位工作規則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回覆主責單位及委託單位。
4.紀錄事件並於定期聯繫會檢討改進方式。
5.申訴管道:
(1)服務信箱:GduService@gandau.gov.tw
(2)服務專線:(02)2858-7148
(3)傳真電話:(02)2858-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