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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3-04-10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本院設置一樓服務台為身心障礙者權益窗口,提供溝通服務或有助於就醫之相關服務。
二、新制身心障礙鑑定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作業流程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類別
新制(8)類與舊制(16類)身心障礙類別及代碼對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