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或已禁用 JavaScript。請啟用 JavaScript 以獲得最佳網站體驗。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1
一、提昇日常生活功能二、增進人際互動三、改善生活調適能力四、促進良好生活規劃
一、50歲以上中老年人二、不需長期臥床三、能坐輪椅有基本活動能力四、有溝通表達能力五、可配合參與訓練課程
醫師、心理師、職能師、護理師、社工師
身心科醫師
一、人際互動二、懷舊回顧三、職能訓練四、健康講座五、美術活動六、體能運動七、服藥訓練八、影片欣賞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至下午5:00
一、先至本院身心科門診掛號,接受醫師診察。二、確立診斷,安排身體檢查、心理測驗、家庭評估等項目,開立轉介單三、符合入住條件者,將由護理人員通知來院辦理手續。
依全民健保標準收費下列身分可免除部分負擔:1.持精神科診斷重大傷病卡2.低收入戶3.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