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關渡醫院住院須知

北榮民總醫院經營

壹、 辦理住院

一、 報到地點

一樓醫務行政組住院櫃檯。

二、 攜帶之證件

1) 一般健保民眾:健保卡、身分證。

2) 榮民或榮民遺 :榮民證或榮民遺 證。

3) 外籍人士:居留證或護照。

4) 兒童:兒童健康手冊、戶口名簿。

5) 重大傷病患者:重大傷病證明卡。

6) 其他可減免費用者:相關證明文件。

三、 辦理手續

1 ) 繳驗證件 備註:依健保局規定,若證件不齊備可先住院,

自進住日起之七個工作日內補繳證件,逾期則以非健保身份計價收費

2 ) 填寫住院申請書。

四、 其他事項

1) 當您接獲住院通知時,請於 24 小時內來院辦理住院。

2) 請將您目前正在服用之藥物一併帶來,並主動告知醫護人員。

3) 住院期間請您 自備漱洗用 物(牙膏、牙刷、毛巾、水杯、臉盆等)、

內衣褲、拖鞋、衛生紙或紙尿片等日用品。

4) 住院期間病房提供之用品:枕頭棉被、熱水瓶(單人及兩人房提供電話及電視)。

5) 供餐服務:

a、 供餐時間:上午七時、中午十一時、下午五時起。

b、 住院期間若醫生開立治療飲食(若管灌飲食)由健保?付。

c、 病患可選擇供餐,費用以餐計算。

d、 每日普通膳食費:治療 伙 220 元,普通 伙 190 元。

貳、 病房守則

一、 病人住院期間應遵守之規則

1) 禁止在室內吸菸。

2) 禁止在室內煮食、燃香燭或燒紙錢。

3) 禁止 使用插電之 電器用品。

4) 禁止擅自離院外出,如有要事須填請假單,經醫師簽准方可離院。

5) 禁止健保病人於住院期間另行以健保身分掛號看門診。

二、 訪客及 夜間陪病之 規範

1) 訪客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九時(加護病房另有規定)。

2) 陪客限制:每位病人限一人留宿陪伴,請至護理站辦理陪伴證。

3) 陪伴者請勿睡在病床上或與病人共睡一張病床。

4) 若您需要僱請特別護士 或陪病服務員 ,請洽病房護理站。

三、 其他事項

1) 證件與財物應隨身攜帶,單身病人可洽護理站聯繫代管事宜。

2) 對 未著 醫院制服或未戴工作證之醫療人員,得拒絕其診療。

3病室勿積放 果皮垃圾 或曝置 熟食,避免招引蟑螂,維護衛生。

參、 收費原則

一、 全民健保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

1) 急性病房:住院 三 十日 以內, 10

三十一日至第六十日, 20 ;第六十一日以後, 30

2) 慢性病房:住院 三 十日 以內, 5 ;第三十一日至第九十日, 10

第九十一日至一百八十日, 20 ;第一百八十一日以後, 30

3)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下列項目之費用不在保險給付範圍:

a、 依其他法令應由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b、 預防接種及其他由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c、 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 治療性齒列 矯正、

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d、 成藥、醫師指示用藥。

e、 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f、 血液(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g、 人體試驗。

h、 日間住院(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i管灌飲食 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j、 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k、 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 之裝具

l、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

4) 健保病患免自行負擔費用者:

a、 重大傷病(僅適用於重大傷病卡註明之診斷而住院者)。

b、 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二條所定之預防保健服務。

c、 山地離島地區之居民。

d、 持有「榮」字或「福」字註記之保險憑證者。

二、 其他事項

a 、健保不?付之醫療項目,醫療人員會事前告知並徵得您同意。

b 、榮民病患因有輔導會輔助,部份項目可免自行負擔。

c 、本院每週結算一次住院費用,您接獲繳費單後請按期繳費。

肆、 申請更改住院身分

一、 其他事項

申請更改住院身分

所需證件

地點

榮民、榮民遺

身分證、健保卡、榮民證或遺 眷

一樓住院櫃檯

健保身份

身份證件、健保卡

本院員工及眷屬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職員證

重大傷病患者

重大傷病證明卡

更改姓名

戶口名簿須有更改註記或戶籍謄本

伍、 出院手續

一、 出院應辦理事項

1) 請您預先告知出院日須供餐次數、需要證件份數等 利結帳。

2) 工作人員會指導您去繳清住院費用,點交出院帶回用藥,為您下次回診預約掛號。

3) 護理之家住民請於出院當日,中午十二時前辦妥離院手續,完成離院。

二、 其他事項

1) 若您要自動出院, 請您告知工作人員並填具自動出院書。

2) 若醫師告知您可以出院或轉院,請您配合辦理出院或轉院。

陸、 病患權利與責任

一、 權利方面

1) 您可以要求知道醫療資訊,包括自己的病情、診斷、病況發展及治療計畫。

2) 您可以接受或拒絕醫師建議之檢查項目、治療方式或人體試驗措施。

3) 您可以要求參與診療及照護的決策。

4) 您可以申請自己的各項檢查報告影本、診斷證明、病歷摘要等資料。

二、 責任方面

1 )請您能主動向 事人員提供自身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

過敏原、過敏史及其他有關詳情。

2 )請您能在同意治療前了解治療可能造成的危險或傷害。

3 )請您能尊重專業,不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

4 )請您能配合已經同意的治療程序及醫囑。

5 )請您能珍惜醫療資源。

、 如果您有相關意見或建言

歡迎賜電 :( 02 2858-7000 ,或請進入台北市立關渡醫院網站

http : //www.gandau.gov.tw 利用「院長電子信箱」告訴我們。

 

病 房 費 差 額 收 費

般 慢 性 病 房

項 目

病 床 數

病房費自付差額

單人病房

2

2000 /

雙人病房

62

1000 /

三人病房

3

0 /

四人病房

36

0 /

般 急 性 病 房

項 目

病 床 數

病房費自付差額

單人病房

6

2000 /

雙人病房

12

1000 /

三人病房

15

0 /

四人病房

12

0 /

六、十二 樓 護 理 之 家

項 目

病 床 數

每 日

每 月

單人病房

6F 4 12F 1

1830

54900

雙人病房

6F 14 12F 38

1330

39900

四人病房

34

1170

34900

備註: 本一覽表之收費為 94 年 2 月之資料,實際差額以住院報到時之規定 為 準 。

 

二、總病床概況

一般急性病床 45 床 一般慢性病房 103

一般呼吸照護病床 54 床 加護病房 16

血液透析病床 19 床 急診暫 留床 3

日間照護病房 50

三、保險病床數 202 床( 7 27 床、 8.9.11 95 床)

四、保險病床比率 71.63